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4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卫〔2019〕8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2020年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0年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已通过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
(二)符合福建省招生委员会[〔2019〕8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并于2019年11月学籍注册后填写注册前转到本省高中和实际学习的毕业班学生。
(三)其他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人员。
(四)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第一时间申报户籍在我省(即其身份证号的前两位数字均为“35”),但不符合“流入”省2020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次补充登记,必须持有“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其他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这种补充应用可以应用于文学、历史和科学技术。补充注册包括两个阶段:在线注册和现场确认。符合补充注册条件的,必须于2020年5月12日至1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提示-高考考生注册系统”,进行网上账户注册、注册和支付,逾期不予受理。在支付在线注册费用后,候选人必须在2020年5月15日至16日期间将注册所需的材料带到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如果确认失败,将不予接受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补充登记工作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卫〔2019〕8号)的要求进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注册资格,严格防止弄虚作假。
(二)体检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考试[〔2019〕32号)的要求进行。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申请补充登记考生的体检工作。
(3)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基础的原则,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科学安排考生过峰,有序参与现场确认,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考生长时间聚集排队。现场确认,现场应进行清洁和消毒,加强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并实施预防和控制的材料保护。多渠道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体温检测工作。
(四)请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将本文件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