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区域和户籍地区范围
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规划和辽宁省高等学校专项规划的实施区域被确定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远、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户籍地区是指上述19个县(市)的农村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要求,参照辽宁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年度,我省城乡分类编码中的220个(村)、210个(乡镇中心区)、123个(特殊区)、122个(乡镇结合区)、121个(镇中心区)和112个(城市结合区)定义为农村。
二、报考条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计划
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参加考试:
1 .符合辽宁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被检查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住所应在上述实施区域内,且被检查人本人应在当地连续居住3年以上。
3.候选人必须在他们注册并实际学习过的县(市)拥有连续三年的高中学历。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院校可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二)辽宁省高校专项规划
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参加考试:
1 .符合辽宁省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必须在上述注册地区连续注册3年以上。
3.候选人必须在他们注册并实际学习过的县(市)拥有连续三年的高中学历。
三、招生办法
1.教育部高等院校特别计划。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学生的入学安排将在申报工作开始前进行。
2.辽宁省大学专项规划。采用平行志愿者的录取方式,录取批次不单独设置。高校志愿者应作为普通本科批次高校志愿者的一部分填写。
3.已经申请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得主动申请退学。
四、资格审核
1 .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批。
2 .市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资格的考试登记。
3 .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定报名考生的类型(农村新鲜年或前一年)。
五、报名、资格公示及责任追究
1.教育部高等院校特别计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
2.辽宁省大学专项规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填写专项计划。
3.省、市、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等学校将通过网站上的两个专题节目公布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校状况、实际学习情况、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学校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