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改建为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的函[2020]11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函》(浙政函〔2020〕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转设申报校名的函》(浙教育厅函〔2020〕1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01《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第七届全国高等教育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决定,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更名为嘉兴南湖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3013291;同时,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建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嘉兴南湖学院是独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高等院校,由你省牵头管理。第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德智体美劳培养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学校定位为应用型高等院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四、我部将及时检查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希望贵省加强对学校的引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和内涵发展,完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