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批次及顺序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统一办学”、统一考试合格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实行提前分批录取,并按“统一办学”、校考和统一考试合格的顺序进行备案录取。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以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均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照统一考试、“统考校考”和校考序列录取。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统校”、“合格统考”、“校考”专业以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执行的专业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提前分批录取的普通专业。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一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同时报。
志愿设置广东省2022年艺术统考所有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所有院校设立20个专业组进行志愿。每个学院专业组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选项。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并参照“统一办学”、合格统考和校考专业的独立设置本科院校,每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服务,并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备案。其他艺术院校“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两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并按顺序实行志愿填报和备案。
音乐、书法、美术、舞蹈类院校(专业)总分为750分,按照普通高考综合总成绩和技术科目成绩排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科目成绩技术科目成绩的40%2.560%。广播电视统考院校(专业)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总分和技术科目统考总分为基础。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的60%2.540%。
备案规则(1)实行统一考试的院校(专业)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备案。备案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备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搜索考生专业组,自愿向招生院校提交档案。(2)对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按照考生自愿顺序,对文化课总分在线、已通过省统考并一次性通过校考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归档。(3)通过统一考试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通过省级技术科目统一考试的考生电子档案归档,文化课总分在线,符合备案要求的按照考生自愿顺序一次性向招生院校备案。(4)对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自愿顺序一次性将合格考生电子档案归档至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