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2022年我省高校戏剧电影类专业省统考疫情,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招委〔2021〕63号)和我省有关防疫要求,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工作
(1)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监测。考前14天至考前1天,考生应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凭填好的表格进入考点考试)。
2.如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经监测发现,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根据专业评估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在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综合判断和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如果没有,考生就不要和身体健康的考生在同一个考场参加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如果候选人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必须由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入学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将根据其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判断是否可以安排其在隔离或治疗场所参加考试。已治愈不满14天且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必须经过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价建议综合判断是否能正常参加考试。符合检测要求的可安排在治疗场所或隔离场所进行检测。
4.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聊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需通过12345市民热线申请转码,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级审核后进行转码,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
5.考生在知情同意和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做到“收到所有答案”。如果符合接种条件,建议接种“加强针”。
6.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前往考点时无需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前往考点,应提前预约车辆,乘车时坐后排并佩戴口罩,下车后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应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和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其他物体,尽量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前往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坐。途中避免在车内吃喝和用手触摸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2)入场检查
1.要求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即从第一次考试到考点的时间),向后48小时。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并当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申请证明;(3)首次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区要求严于上述要求,以考区要求为准);(4)《廖氏通健康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进入检测中心前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否则不允许参加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当场复测体温。
3.如果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可以适当休息后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手段再次测量。复试温度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对仍不合格者,必须由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办将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判断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并组织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考试。
4.考试当天出现异常症状者,必须在考点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隔离治疗。需要隔离、判断治疗的,应在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再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5.有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需要在考试前一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相关综合研究同意后,安排在隔离考点进行考试。(1)考前21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且有境外居留史已解除集中隔离的考生;(二)已治愈的确诊病例和尚在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3)检测前21天内,在中国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中国新发病例所在城市有居住和接触史,且感染风险尚未排除;(4)有聚集性发病(检测前21天内在家中、办公室等场所小范围内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6.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考生进出候考室、考场和出场时应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场时,不得佩戴口罩影响身份。
(三)考试要求
1.由于疫情的原因
,为避免人群聚集,请考生独立赴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校门外聚集。2.考生须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考试工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5.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考生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考点学校通知,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