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提前批
A段:省招考院根据考生填报的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A段院校志愿,将考生的全部电子档案一次性归档到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时,省招办将向招生院校提供我省指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B段:艺术类提前批A段录取后,省招考院根据考生填报的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院校志愿,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归档至招生机构,由招生机构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艺术本科A段和艺术职业学院(专科)A段
平行志愿的批次(段)分为模拟志愿和正式志愿。每次投档前,省招考院根据专业类别,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产生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排序结果。按照排名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排名结果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那么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理科综合课成绩,确定排名。
综合计算公式:
艺术设计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 40%。
法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 40%。
音乐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 40%。
舞蹈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成绩750)60%文化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 40%。
戏剧影视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 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 70%。
模拟归档。根据招生院校提前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00%和105%两个比例,由省级招生机构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生人数、志愿顺序),供招生院校确定调档比例。在我省规定时间内,招生机构根据模拟招生情况确定正式招生比例,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高校确定的招生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招生机构不回复调整调档比例意见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我省按招生机构原下达的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正式备案。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中,按照“排名优先、遵循志愿、照顾同类、一次性投档”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数,逐一进行搜索匹配。在对所有考生档案进行检索匹配时,省招考院将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备案条件包括招生章程中对招生机构公布并通过招生计划来源系统报送我省的相关专业课总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的要求)一次性归档至所有招生机构,不进行补录或续投,所有招生机构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全部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能投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