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将对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公布招生计划。
2.甘肃省音乐舞蹈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在艺术类本科T段一批招生,采用“1 1”顺序。将根据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课高分到低分选择线上考生(如考生专业课相同,则以高考文化课、语文、数学总分为准。甘肃美术(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音乐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舞蹈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其他省份按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3.使用艺术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和本批次(专业)申请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投档,由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使用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和专业意志志愿(非平行志愿)面向全省。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舞蹈(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美术(在敦煌学习)等专业(方向)。在文化类考生按其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依次确定),直至填满;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意愿选择广播编导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成绩顺序确定),直至录满为止。
5.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6.学校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本科教育合作项目,只录取填报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