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准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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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满分折算,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相同的话,专业分高的录取。如果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分者。
书法、美术、绘画、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与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
美术
画
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
音乐(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广播电视导演
完成
跳舞
舞蹈、舞蹈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 60%。
舞蹈表演
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俄语成绩的考生;如果相同,专业分高的优先考虑;如果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分者。考生还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入学后必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和护照原件,否则不能注册俄罗斯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