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的填报规则进行评分时,实行“专业志愿第一”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当候选人总成绩相同时,按名次择优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先录取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2.无排名和排名分的省份,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则进行备案后,根据考生高考差异化成绩和技术考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技术成绩6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技术科目统考成绩优先录取。技术科目统考成绩仍相同的,按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录取。3.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单独的专业志愿组在广东省招生。其他招生省(区、市)的招生机构代码请参考各生源省(区、市)的招生专业目录。
广州商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作者: 2022-05-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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