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阶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无年级差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相同时,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综改省份依次看单科最高分和单科最高分分数线),优先录取单科高分者。
吉林省:美术、音乐、舞蹈承认吉林省统考成绩,按照吉林省投档综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收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其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取;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总成绩60%)(专业课总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广播编导、影视摄影、制作专业。
山东省:影视摄影与制作(承认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舞蹈科学专业承认山东省统考成绩,按山东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航空艺术与管理专业承认山东省联考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招收我校考试合格考生,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辽宁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表演(影视表演)、舞蹈专业,根据辽宁省专业课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实行本批次录取原则。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艺术专业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河北省:承认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学专业、舞蹈专业按河北省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北省美术统考成绩,根据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航空艺术与管理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编导、音乐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影视表演)、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收经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浙江省:承认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浙江省确定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秀生。
黑龙江省:艺术设计、舞蹈、音乐、戏剧、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承认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承认江苏省统考成绩,根据江苏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我校本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摄影与制作专业招收本校本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总成绩60%)(专业课总成绩100%)从最高分到最低分进行评选。
河南省:河南省承认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承认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根据河南省的投档结果,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省:认可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省级联考成绩,根据山西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承认广西壮族自治区航空服务统考成绩,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西省:承认江西省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按照江西省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