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院各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美术专业以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需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艺术统考,艺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艺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在京外地考生不低于满分的80%。
(2)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在平行志愿招生采用统一招生省份原则的招生省份,招生专业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招生分数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对已录取考生进行排序,参照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4)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志愿参照顺序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成绩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不含政策性加分)50%。分数相同时,我校将对美术、语文、数学、外语统考高分考生进行比较并优先录取。
(5)如果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照文理类、历史物理学科组等类别编制计划数。将按相应类别录取。省内同一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单独编制的,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按统一顺序录取。
(6)考生录取专业按照录取时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不存在专业级差。
(7)美术(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音乐学院各专业在京录取按以下规则: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师范类)、舞蹈(师范类,北京籍另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在京招生时不组织校考,承认在京招生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顺序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体检情况录取成绩最好的。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50%。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文化课(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排名规则为: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体检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四)舞蹈(师范学校)和舞蹈(师范学校,北京上市)录取排序规则如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lo排序
(1)我校音乐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组织京外招生省份的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如果省里对不同的录取批次或类别设置不同的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达到我院招生专业的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在平行志愿招生采用统一招生省份原则的招生省份,招生专业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招生分数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对已录取考生进行排序,参照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对文化课(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进行比较并优先录取。
(4)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在专业统考中本科合格,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的专业考试内容必须包括钢琴和声乐。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所有统考计划不能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则要求成绩项目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中的一项。其中声乐要求美声或民族唱法,不接受其他唱法。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在专业统考中本科合格,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表演专业只招器乐考生。报名乐器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管、圆号、西洋打击乐器(小鼓和马林巴)和手风琴。其他类型器乐就不招了。
(6)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在专业统考(联考)中通过本科,专业统考为录音艺术。
(7)舞蹈(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师范)专业招生民间舞、古典舞、芭蕾、现代舞。其他舞蹈是不允许的。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以文理科为主。
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9)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10)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不低于2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