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班)录取原则3360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将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的省内考生须通过省内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报考我校吉林省对口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吉林省高职高专分类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须通过艺术专业控制分数线。同时必须参加吉林省对口美术专业考试,取得美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我校组织表演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校表演专业;非校考省份承认相关统考(联考)成绩。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承认各省市区艺术设计统考成绩。
进入分数线的美术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吉林省动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班)、对口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60%100%;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100%。将各省进行校考的“专业课成绩”设置为我校对应的专业校考成绩;其他省份的“专业课成绩”为本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吉林省对口艺术“专业课成绩”是吉林省对口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时,设置校考的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校考高分者,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相应专业统考(联考)高分者,吉林省优先录取对口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没有规定的,艺术类、文学艺术类按章程第十二条第三项“文史类专业”执行。艺术类参照章程第十二条第三项“理工科专业”执行;吉林省对口艺术类参照章程第十二条第三点“高职分类考试(对口升学)专业”执行;高考省份改革参照《章程》第十二条第四点执行。无语和单科成绩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试,如有作弊考生,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