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入学要求:
(1)学校承认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原籍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学校执行生源地省份艺术类专业备案规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优先、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平行志愿中实行投档模式的考生,即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与专业志愿相结合。平行志愿填报模式中未填报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测试成绩全部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3)在投档范围内,同一专业成绩考生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根据其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