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对高考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美术、播音),按投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按照“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试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选出最好的考生。
2.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则录取;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按江苏省艺术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