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利用学生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类别、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学生所在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考生,具体如下: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文化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排名中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图书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艺术与管理专业:已入班学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