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
(2)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录取原则,在艺术省统考成绩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同样,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测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他省份综合测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色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