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舞蹈、美术、编导等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选调生。如果省考机构没有明确的备案规则,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遴选主任、编导。文化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考试成绩、中外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按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四川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中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