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艺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对已投档录取的考生,按照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根据投档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逐项比较考生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好的考生。
如果有多种方式对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成绩进行排序,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逐项比较考生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