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术、音乐、舞蹈)本科、专科专业考生,艺术联考、文化高考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指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无特殊规定,学校将按以下规则接收学生:
(1)如果进入档案的考生来自的地方有艺术综合成绩评价,学校按照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美术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联考成绩再次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是语文、外语、数学。
(2)如果入档考生出生地没有艺术综合表现评价,学校按艺术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遇艺术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再次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科目顺序是语文、外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