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使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考试成绩;如果有统一的投档录取规则,则按学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江苏、广东三省在达到相应省份专业课合格线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投档成绩录取。
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在上线的前提下,河南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成绩75040%。投档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成绩排序(不含政策性加分);如果还是一样,就按单科成绩排序(依次是语文、英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