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在艺术统考或联考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成绩,凭其文化成绩进行网上录取,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其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过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超出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相同的,按照顾加分排序(优先考虑照顾加分较低的考生);如加分分值相同,则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分值由高到低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顺序;各科成绩相同的,按同分考生处理;
没有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承认省内单独组织考试的其他本科院校的专业成绩,录取时专业成绩上网,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数线)的高低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的,按专业分排序;
如专业分数相同,则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分数由高到低逐项比较,根据比较结果排列顺序;若各科成绩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