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填报规则。具体录取方式有:
1.美术与设计专业。入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科成绩相同,则对待同分考生。
2.主修音乐学和舞蹈。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考试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科成绩相同,则对待同分考生。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我校与云南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成绩;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师范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专业在山东省的专业成绩和体检成绩。进入档案的考生将在联考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科成绩相同,则对待同分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