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指定的相应批次和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各省计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统一专业考试(联考)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2)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认可各省的填报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数学、语文、外语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