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成绩以省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和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根据陕省《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班昭〔2021〕45号文件要求,省内招聘的播音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承认陕西省播音编导省级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