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照先进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分(含排名分和政策性加分)较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
高考成绩(含加分)与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类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作品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综合(不分文理)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2.书法专业
山东省:利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入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
高考成绩(含加分)与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类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作品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综合(不分文理)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3.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照先进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级统考(联考)成绩,按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含加分)者。
统一专业考试(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学生来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类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作品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综合(不分文理)排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