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艺术专业成就的措施:
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1.山东省本科考生: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美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体育专业在山东省招生的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舞蹈专业在山东省招生的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音乐专业在山东省招生的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1)美术类高级考生和本科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对晋级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等专业;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外省本科考生:在河北、江苏、山西、湖南四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山西、湖南四省招生的音乐学、音乐表演类本科专业,在河北、湖南四省招生的舞蹈类本科专业,使用本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招生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先进考生(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