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3.舞蹈与舞蹈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上述条件下:
1.使用原籍省或自治区相应艺术专业录取的艺术专业(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舞蹈、舞蹈(中外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或自治区的备案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分数线由高到低。
2.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相应省、自治区的填报规则为准。进入档案的考生,按其填报志愿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河北省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先进考生根据其填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综合成绩X60%、校考成绩X4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