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分数线我校使用学生来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与考生所报专业直接投档。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百分制计算)。
省外艺术(美术)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进入档案的考生将优先考虑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没有专业等级之分。
考生成绩相同时,参考其专业课成绩;如果专业成绩一样,参考他们的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的,按当地省内相关文化课单科序列选调生(省内无相关依据的,参照浙江省相关文化课单科序列)。
湖南省实行省级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