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统考,并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合格证书。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统考成绩,实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2门专业统考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历史)根据专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物理)根据专业考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份:(1)有文件明确规定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使用所在省(市、区)美术统考成绩,执行所在省(市、区)统一投档原则,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2)没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其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