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原籍省指定的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的原则,专业志愿分数不存在年级差异。录取专业分别按以下规则确定。
(1)艺术设计类:根据生源省份的学科设置,按照“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文化成绩(含优惠分)文化满分”的顺序录取,其中高考改革省份的文化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外语。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音乐舞蹈: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区分,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其中,音乐表演(器乐)考试主要专业乐器有:琵琶、二胡、中阮、扬琴、唢呐、笙、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萨克斯(仅限河北考生)、古筝(仅限湖南考生)、竹笛(仅限湖南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