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音乐学、舞蹈、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投档后,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折算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学校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文化课满分/文化课满分1000.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如果考生A专业250分,专业300分,考生文化课500分,考生文化课750分,那么考生A的综合成绩=250/3001000.5 500/7501000.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