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规则:
(1)无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为当地省级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2)有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认定为校考成绩。
摄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针对模块七考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针对美术、设计类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针对模块1考生)、广东、海南、陕西(针对播音与编导考生)、宁夏、新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北京(面向美术、设计类考生)、天津、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
新媒体艺术专业: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
法学专业:天津、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海南、重庆、陕西、宁夏、新疆。
(3)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校考专业必须在省统考中取得相应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同时通过统考和校考。
(4)顺序志愿,一档多志愿省份:专业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也会比较。
(5)平行志愿省:录取从最高年级到最低年级。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
(6)若上述排序规则仍完全相同,则按单专业成绩排序,依次为素描、色彩、素描;单科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