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生: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的折算方法和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外省市考生: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办下发的录取文件执行,合成录取分数线换算办法按省招生办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的省内学校统一按文化分作为合成录取分数线),根据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等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文化统考、数学、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