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分批提前录取的院校。
A段:对于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包括少数参照部分艺术类专业的院校),一个院校一个志愿。录取时间:录取时间:7月6日-8日。
B段:原“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批准的使用艺术类学校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1所院校志愿。入学时间:7月8日-9日。
2.批准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院校。
A段:利用我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本科专业。设置16所平行院校,以艺术设计、舞蹈戏剧、影视为志愿;音乐志愿平行院校32所;有10所平行院校志愿为图书法学专业。录取时间:7月14日-7月18日,其中7月1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流,7月17日-7月18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本科审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不能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两个梯度的大学生志愿者。录取时间:7月19日-7月23日,其中7月22日-7月23日征集志愿。
3.艺术职业院校(专科)分批录取的院校
A段:利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设置10所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0日-8月14日,其中8月10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流,8月13日-8月14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准的A段范围以外的艺术类专业。两个梯度的大学生志愿者。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19日,其中8月18日-8月19日邀请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