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
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50分。根据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的折算方法和同分处理规则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其他省市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类专业统考)
分段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出具的录取文件执行,投档合成分数线转换办法按省级招生办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的省份学校统一按文化分作为投档合成分数线),录取依据投档分数线按优先原则录取。同等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文化统考、数学、外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