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考生:的录取原则和专业安排
(1)我校只承认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
(2)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学生来自的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果投档结果相同,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发布的相同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生源所在省(区、市)无明文规定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各省政策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