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江苏省录取办法: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录取专业([(高考文化分文化分)0.6(专业分专业分) 0.4 ] 750)。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和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集体评价,确定考生优先顺序。
江苏省外录取: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指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档案的考生按其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其省考试院折算成绩排序,福建、浙江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