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进入档案的考生:
1.统考专业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江苏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浙江省、贵州省)、广播电视编导(江苏省)、数字媒体艺术(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其籍贯的省级统考并通过考试。省级备案细则按照学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考生将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数线排序。若高考文化分数线仍相同,则按普通相近分数线原则进行选拔。
2.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正在校考的省份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证书。如果生源所在地有省统考要求,考生必须通过省统考才能报考我校。考生将按专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专业分数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数线排序。若高考文化分数线仍相同,则按普通相近分数线原则进行选拔。
3.艺校考专业招生具体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