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及专业安排:
(1)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在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文化、专业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艺术类投档分数=[(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成绩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从高分到低分;音乐类专业,按高分到低分(音乐成绩=专业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文化、专业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艺术类考生,成绩相同的,首先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文化分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历史等科目。物理等科目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依次选考。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志愿顺序,前者优先录取。按上述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