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江苏省艺术考生
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分数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选科目最高分从高到低(即同分)录取,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构成如下:
(1)音乐类:备案分数为专业分数;
(2)艺术(设计)类:投档分数=[(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到整数。
2.江苏省外艺术考生
音乐舞蹈类专业:已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书法专业:入档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总分相同的,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上至下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