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江苏省艺术(美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考生按江苏省相关艺术(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作文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组成,音乐表演作文分为专业分)的作文方式录取。高级考生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复试科目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录取。
非江苏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类专业、表演类专业)考生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规则录取(艺术类专业、表演类专业按相应省份的作曲方法,音乐表演类专业按专业划分)。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