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不分科目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明确要求的除外)。
(1)艺术设计(含动漫)专业:学校承认各省(市、区)艺术设计专业统一(联)考试成绩,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最高到最低择优录取。
备案结果按各省(市、区)统一转换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转换标准的,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考(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 40%);综合成绩一样,以专业成绩排名。
(2)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86米,女生1.70米。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服装表演专业统一(联)考试成绩,按各省备案规则录取。
如果各省没有相应的投档规则,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等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