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各专业招生成绩以各省(区、市)统考(联考)成绩为准。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控制线。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执行省级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书法、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如果专业分相同,文化分离度高的优先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优先选择专业分离度高的。
5.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排名中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