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采用山西美术统考成绩,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西舞蹈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西音乐统考成绩。对于进阶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根据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7.表演专业使用山西省表演统考成绩。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
8.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山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高级考生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评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0.4专业成绩 0.6。
9.分数相同的艺术考生按以下办法录取:
(1)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2)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结果相同的考生按特色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3)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化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成绩排名中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
10.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使用特色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文学类、艺术类统一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