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提档外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
专业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高分学生。专业分数线和投档分数线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录取;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相同的排序规则,则优先录取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高的学生。如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学(理科)、外语的顺序进行分数比较,择优录取高分。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成绩以湖南省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为准,按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在申请完成后,他们将根据上述“艺术考生录取原则”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