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我校承认原籍省相应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原籍省指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学校执行该类专业在生源所在省的备案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即“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录取所有入校学生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技术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技术科目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排名、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成绩。参考,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本项如与学生所在省招生政策冲突,以学生所在省文件为准。
(2)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成绩符合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进行投档。备案完成后,按照上述“艺术考生录取原则”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