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2022年我校不进行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相同的,按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选择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笛子。在河南、河北、重庆、甘肃四省,音乐专业只招收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笛子)统考考生。
四川省只招收分科类音乐表演(民乐:古筝、笙、二胡、扬琴、竹笛)、音乐表演(西风乐:笛子)、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