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成绩录取。如下所示: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模块1”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
2.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根据“模块3”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择。
3.舞蹈表演专业(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方向)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模块4”综合成绩选考。
4.书法专业根据“模块6”的综合分进行选择。
5.美术、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根据“模块7”的综合分进行选择。
6.音乐学专业根据“模块8”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择。
7.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艺术类综合成绩达到安徽省指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模块8”主项成绩进行选调生,其中声乐表演只招收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收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要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以上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