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其联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排名结果如下: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排序。换算后总分平行的,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
2.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排名结果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含政策加分)、语文(蒙古语A或韩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联考成绩(内蒙古艺术学院)乘以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换算后总分平行的,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蒙古语A或韩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类专业按照专业学校考试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换算后总分平行的,按文化课成绩、语文(蒙文或韩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进行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