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本科专业美术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录取,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专业自愿清”的原则录取。
(2)播音与主持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将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作为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公告》,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门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与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其语文(蒙文或韩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